关于防止电动车警报声扰民的通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3-12浏览次数:1083

全院师生员工:

 

近期,据部分师生反映:院内电动车警报器非正常鸣响的情况比较频繁,特别是夜间更为严重,影响了广大师生员工的正常工作、学习和休息。目前,我院的电动车数量日益增多,由于学院地处海边,夜间风大,电动车警报器的灵敏度较高,被风吹时即开始报警,为了给师生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休息环境,现就规范使用电动车警报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等处停放电动车时,建议尽量不要开警报器,可以使用车头锁和车轮明锁,防止警报器非正常鸣响。

 

二 、报警器误报扰民,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些报警器质量不合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防盗报警器在警戒状态下,只有在:发动机被开动、车内有物体移动、拖动车辆以及车门、行李箱盖或车顶盖被打开等情况发生时,报警器才应产生报警;而对于雷声、冰雹、降雨、车辆驶过、人为碰撞或拍击车辆、车外人员触摸车体等任一情况发生时,不应产生报警。如师生认为确实需要开本人的电动车警报器的,应购买质量符合标准的报警器,以免扰民,共创和谐、舒适的校园环境。

 

 

 

保卫工作部

 

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