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员工:
近期,学院内发生了两起交通事故,都是电动车与自行车相撞。目前,由于学院的电动车数量日益增多,且部分电动车在院内车速过快、不按规则通行,给自己及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一定的隐患。
案例一:
案例二:2009年4月8日22时30分许,在院内车站前的吉林大路上,黄某骑电动车载人逆行,与迎面骑自行车的叶某相撞,导致双双受伤,现在仍在医院治疗中。
保卫工作部人员在巡查的过程中,查处了部分师生骑自行车、电动车逆行的违规行为。
为确保师生员工在院内的人身安全及行车安全,我部提醒各位师生员工注意:
1、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院内行驶要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驶,不准逆行,不得酒后驾车。
2、在院内行车一律限速20公里/小时,不得超速行驶。
3、请院内各单位负责教育本单位人员自觉遵守学院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4、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后果由本人承担。
5、请各位互相监督,积极举报院内的违规行车行为。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保卫工作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