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诺、我履行、我诚信、我光荣 交通安全承诺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4-15浏览次数:1158

“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本人以及社会大众的平安、幸福,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我承诺做到: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时刻紧记交通安全,确保安全出行。

 

二、做到不驾驶、不乘坐无号牌、异地号牌以及安装有太阳雨伞的摩托车、超载摩托车,对自己的身体、生命负责;驾驶和乘坐摩托车坚决戴好安全头盔,扣紧安全扣带,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负责。

 

三、做到不无证驾车,不酒后驾车,不将机动车交于无证人员驾驶,不驾驶拼(组)装及报废机动车。

 

四、做到驾驶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道路右侧通行,横过机动车道(包括在人行横道线)下车推行。

 

五、做到安全走路,不在机动车道任意横穿,过街时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时,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保自身安全。

 

六、遇见道路交通事故时,积极主动保护现场,及时求助伤员,维护现场交通秩序,并立即报告公安交警部门(110)。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守则,对本人行为负责,做文明守法公民。本人愿与全社会一起,共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金湾。

 

 

 

承诺人: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

 

                         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湾大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