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珠海学院09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时间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6-01浏览次数:2231

2009届毕业生户口关系在学校的学生人数:1800人;

 

一、办理毕业生户口缓迁时间安排:610日前各系辅导员将《XXX2009届毕业生户口迁出情况一览表》、《2009届毕业生缓迁户口协议书》一式两份交到保卫工作部。

 

二、办理毕业生珠海市内工作单位户口迁移时间安排:610日前各系辅导员将《XXX2009届毕业生户口迁出情况一览表》和毕业生提供的《注销户口申报表》、本人户口本复印件交到保卫工作部。

 

三、办理毕业生户口迁回原籍时间安排:623各系辅导员将《XXX2009届毕业生户口迁出情况一览表》和毕业生提供的①《注销户口申报表》、②户口簿复印件1份、③《毕业证》复印件1份(系学工办签字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④工本费4元、⑤若原籍地有变动的,以变动后的迁入地派出所开的同意迁入证明为准交到保卫工作部。

 

办理毕业生珠海市外工作单位户口迁移时间安排:625各系辅导员将《XXX2009届毕业生户口迁出情况一览表》和毕业生提供的①《注销户口申报表》、②户口簿复印件1份、③《就业报到证》复印件1份(系学工办签字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④迁到工作单位的,《用人单位接收证明》须注明迁往地址原件1《就业协议书》须注明迁往地址的复印件1份(系学工办签字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迁到人才交流中心的,《就业协议书》须注明迁往地址的复印件1份(系学工办签字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证明注明迁往地址原件一份;注意:迁往广州的,必须注明迁入地的详细地址,否则迁入地不予落户;⑤工本费4元交到保卫工作部。

 

注意事项:以系为单位, 先交先办。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保卫工作部

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