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 “元旦”假期安全防范及值班应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子苡发布时间:2017-12-26浏览次数:48


内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

 “元旦”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在假前对本单位所管区域要开展自检自查,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发生安全事件;对本单位所属人员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严防交通、抢劫、诈骗、盗窃、火灾、人身伤害等案件、事故及意外事件的发生。教育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不听、不看、不围观、不参与公安部、教育部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活动。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安排,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好值班应急工作,放假期间发生紧急情况,各单位值班人员要迅速报告所在单位值班领导研究解决,重大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学校值班领导和保卫处。

三、 “元旦”假期,教室、办公室、公寓等场所人员离开后,一定要锁好门、窗,切断水、电和煤气,确保安全。

四、师生员工的个人物品尤其贵重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按相关要求加强防范措施。留校人员要严格遵守我校各项管理规定,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警。禁止在学生宿舍留宿外人,严禁违章用火、用电、聚众赌博、酗酒滋事以及浏览反动、色情网站等违法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经所属部门批准并开具《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携带行李物品离校证明》。

五、由于我校位置处于珠海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为保障公共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师生员工在校内及校园周边燃放“孔明灯”、玩滑翔伞、放飞风筝和气球等飞行物。请师生员工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购买、亦不燃放“孔明灯”、不放飞风筝、气球、无人机等飞行物体,一经发现,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造成不良后果影响的,将移交公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六、假期使用实验室的,要严格遵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实验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实验结束后应组织学生整理仪器设备和清理场地,关好水、电、气源和门窗,并按规定妥善保管实验材料,特别是易燃、易爆、强腐蚀试剂和有毒化学品等,做好实验记录。

七、出行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注意交通安全,下雨时不要打伞骑自行车,不要乘坐无牌无证黑“摩的”和无运营手续的私包车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八、注意外出旅途安全,前往国外和境外的师生,要按学院相关要求在所在单位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学生不允许组团外出旅游,个人外出住宿时应选择正规、安全、设施完善的酒店,入住时配合前台接待员做好登记工作,住宿时应注意贵重物品保管和自身安全的防范,保持通讯畅通,能够随时保持联系。尽量不要单独在外留宿,应结伴或有家长陪同,防止受到不法侵害;另外,在外留宿时应先熟悉该部位的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以便火灾等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逃生自救。

九、假期往返途中要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不要轻易显露自己的财物,不要轻易与陌生人搭讪,不要过分相信偶然结识的朋友,更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给的烟、饮料等物品,防止被盗、被抢或上当受骗。近期,网络诈骗、电信诈骗案件多发,我校也有个别学生被骗,提醒各位师生员工增强防骗意识,对网络信息要有一定的辨识能力,有疑惑时可以向同学、老师求助,或者拨打7626110咨询,做到不贪图便宜、不财迷心窍;提高警惕性,不轻信花言巧语,自觉抵制金钱、名利的诱惑,不贪私利、不图虚荣;在与陌生人交往时,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智处事,观其行、辨真伪,三思而后行。

十、禁止攀登未经政府管理部门批准对外开放的山,禁止到未经政府管理部门批准对外开放的水域内游泳。即使到正规景点登山、游泳,也要做好安全措施并在有救生员保护的情况下进行,避免发生意外。

十一、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切勿到无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防疫许可证的饭馆用餐,以免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

十二、放假期间,门卫人员要加强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出入人员盘查制度和物品登记制度。学校门禁系统是为了防止无正当理由的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师生、校内服务人员进出校园应该一人刷一卡,若是忘记带卡也要配合保安做好信息登记;校外人士进入学校需要说明入校原因,并出示身份证,确认登记后方可入校。校卫队员要切实落实岗位职责,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值班人员及时妥善处理,并认真做好记录。

保卫处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7626110

祝全体师生员工新年快乐!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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