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死飞”自行车清理工作方案

发布者:郑鑫发布时间:2018-04-27浏览次数:74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创建更加安全、文明的校园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二、清理对象:

  校园内的所有“死飞”自行车(无前制动、无后制动或无前后制动装置的自行车均称为“死飞”自行车)。

  三、清理范围:

  全校所有师生员工,包括所有食堂、商服网点员工、建筑工地施工人员以及驻校维保服务人员等。

  四、校园现状:

  据初步统计,校园内的“死飞”自行车达2000余辆。

  五、清理依据:

  (一)根据交警部门通报,“死飞”自行车操作难度大,珠海已发生多起涉及“死飞”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造成多名人员伤亡,一些事故案例显示,在事故责任认定中,“死飞”自行车使用当事人需承担部分法律责任。

  (二)201848日,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湾大队送达学校《关于清除校内“死飞”自行车安全隐患的函》,要求学校督促师生全面清理校内的“死飞”自行车。

  六、清理时间:

  清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个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8425日—515日)

  各单位将“死飞”自行车的危害传达至每一位师生员工,做好宣传,动员师生员工积极配合,主动处理违规自行车。

  (二)第二个阶段:自行清理阶段(2018516日—99日)

  “死飞”自行车车主自行安装自行车前、后制动装置确保行驶安全,或主动将违规车辆清理出校园。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做好清理工作。

  (二)各单位之间要加强协助与交流,分享好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将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保卫处     学生处    后勤处

20184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