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期末、春节和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黎开臻发布时间:2019-12-30浏览次数:165

校内各单位:

期末临近,寒假即将到来,为切实维护师生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公安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请各单位切实做好寒假前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及寒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应急值守等工作,假期前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就本通知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开展师生安全教育。请各单位在1月10日之前对所属人员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宣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能力,防止交通意外、抢劫、诈骗、盗窃、火灾、人身伤害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一)要求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不听、不看、不围观、不参与公安部、教育部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及邪教组织的活动,不参与非法集会和游行活动。

(二)防止网络、电信诈骗。提醒各位师生员工增强防骗意识,对网络信息要有一定的辨识能力,有疑惑时可以向同学、老师求助,或者拨打7626110咨询。

(三)注意外出旅途安全。

1.个人外出住宿时应选择正规、安全、设施完善的酒店,入住时配合前台接待员做好登记工作,要熟悉入住场所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住宿时应注意贵重物品保管和自身安全的防范,保持通讯畅通,能够随时保持联系。前往国外和境外的师生,要按学校相关要求在所在单位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2.师生出行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注意交通安全,不要乘坐无牌无证黑“摩的”和无运营手续的私包车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3.假期师生员工往返途中要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不要轻易显露自己的财物,不要轻易与陌生人搭讪,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给的烟、饮料等物品,不要过分相信偶然结识的朋友,防止被盗、被抢或上当受骗,尽量结伴而行。

4.禁止攀登未经政府管理部门批准对外开放的山,禁止到未经政府管理部门批准对外开放的水域内游泳。即使到正规景点或场所参加登山、游泳等活动,也要做好安全措施和在有救生员保护的情况下进行,避免发生意外。

(四)注意饮食安全。切勿到无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饭馆用餐,以免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

(五)由于我校位置处于珠海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为保障公共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师生员工在校内及校园周边燃放“孔明灯”、玩滑翔伞、放飞风筝、气球和无人机等飞行物。请师生员工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购买、亦不燃放“孔明灯”、不放飞风筝、气球、无人机等飞行物体,一经发现,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造成不良后果影响的,将移交公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单位要于1月10日之前开展一次假前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校园安全管理隐患。

(一)各单位负责人对假前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积极督促、尽快落实,能立即整改的立即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指定责任人,强化措施,确保安全。

(二)加强对实验室、食堂、学生宿舍、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的排查整改。

(三)各单位认真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楼宇安全管理。假期期间重点加强对实验楼、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楼、食堂等重要场所的安全管理。

(一)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办公室、实验室存放大额现金、有价证券和金银制品。重要科研资料、涉密文件要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定点存放、专人管理。存放少量现金的财务点要有保险柜,并安排人员值班。贵重仪器和设备统一放置于防护设施严密的房间,并落实专人看管。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要严格执行使用、管理制度,对暂不使用的物品要按规定办理交接。

(二)在放假离校离岗前做到断电断水、关窗封门,封条由保卫处统一制作后发至各单位自行张贴。封条应按如下要求规范张贴:

1.学生公寓:各栋学生公寓正门、侧门、学生宿舍的房间门需张贴封条,1层学生宿舍的窗及2至6层靠走廊一侧的窗内外均需张贴封条。

2.学生公寓连廊:各房间门需张贴封条,窗内外均需张贴封条。

3.学校其它各栋楼宇:各房间的门均需张贴封条,1层所有的窗内外需张贴;2层以上(含2层),靠向走廊一侧的窗内外均需张贴封条,楼宇外墙的窗张贴于窗内。

4.封条不要用透明胶张贴,要用胶水粘贴。

5.1月12日前需全部张贴完,1月13日学校将统一检查封条张贴情况。

(三)假期值班人员下班时应锁好门、窗、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假期对进出校内各楼宇人员实行查验登记制度,请各位师生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工作证件,积极配合校卫队员工作。

(四)学生宿舍寒假期间封楼,需维修的房间和楼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开关门手续。师生员工的个人物品尤其贵重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按学校相关要求加强防范措施,严禁将贵重物品、主要证件等放在宿舍内。

(五)寒假期间为加强寒假期间对校园内自行车的管理,防止丢失,保卫处将在各学生宿舍楼下和教师公寓11栋楼下架空层设立自行车圈锁点,将自行车用钢丝绳进行圈锁。请师生离校时将自己的自行车主动、有序停放到各圈锁点,请勿停放在校园其它区域。

锁车时间:2020年1月11日至2月20日;解锁时间:2020年2月21日至23日。

四、做好假期施工安全管理。寒假期间,各单位组织实施内部装修、改造工程的,应切实落实好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将信息报送保卫处。

(一)按照校园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审批、登记、备案,如有特殊规定,按特殊规定办理。如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政府指定部门办理审批的,则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

(二)对于装修、改造时损坏监控、消防及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器材的,负责装修、改造的单位要按原标准恢复。

(三)校内施工单位要加强对驻校临时工、基建民工的管理和监督,严禁私自容留社会人员到校内住宿和活动。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禁止违章作业、违法施工,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犯罪活动。施工现场,必须明确安全责任人,负责现场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五、加强安全应急值守。假期期间进一步加强校园应急值守,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及时上报信息。

各单位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如遇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做好记录。各单位于1月7日之前报送各单位假期安全工作联系人(以OA发至保卫处部门账号),便于假期涉及安全工作的联络。

门卫人员要加强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出入人员盘查制度和物品登记制度。学校门禁系统是为了防止无正当理由的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师生、校内服务人员进出校园应该一人刷一卡,若是忘记带卡也要配合保安做好信息登记;校外人士进入学校需要说明入校原因,并出示身份证,确认登记后方可入校。

保卫处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7626110 。

 

     

                         

      

        治安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保卫处代章)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