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黄子苡发布时间:2017-11-03浏览次数:69

学校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和省公安厅、网信办等9部门《转发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以全国“11·9”消防宣传月为契机,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以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抓手,以普及《消防法》等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为重点,以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目标,认真落实“单位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消防工作原则。同时,继续巩固消防安全学校成果,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质,确保学院秋冬季防火安全,为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做好2017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关注消防,平安你我”。

二、活动时间:2017119日-129

三、活动内容:

(一)11月初,布置“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安排。各院系自行组织对学生宿舍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食堂、商业服务网点等重点部位进行自查、自纠,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119日,由保卫处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2017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并在全校各重点部位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横幅。

(三)11月中旬,召开全校秋冬季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四)保卫处、学生处、后勤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教务处和各院系等相关部门联合协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文化节”系列宣传活动。其中包括消防题材作品征集、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巡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等活动。

(五)邀请消防中队到校,开展消防应急设备、设施展出及灭火救援演练。

(六)各单位要在宣传月内自行组织开展喜闻乐见、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对全校各重点部位、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台帐进行全面检查。

(八)由保卫处组织师生员工进行灭火器实地操作培训(各商服网点服务人员由后勤处负责组织参加)。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学校相关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防火工作,周密策划,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关方案,充分调动本单位师生员工参与消防宣传工作的积极性。

(二)各单位负责人要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传达给本单位每位师生员工,要召开本单位消防防火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本单位防火安全形势,及时进行研判和风险评估,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把责任落实到人,将消防安全工作任务落地、做实。

(三)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火灾处理应对预案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规程等制度,并组织本单位人员对其进行学习,使本单位教职员工掌握突发火灾事故时各自的工作任务。同时,各单位要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台账,建立消防安全管控长效机制。

(四)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使本单位师生员工在面对突如其来的火灾时能掌握如何报警、如何扑救初起火灾、如何组织人员进行疏散逃生等相关基本知识和技能,共同树立"生命安全至上"的观念,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御火灾能力。各单位要根据消防工作的普及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阵地,广泛深入的进行消防安全宣传。

(五)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分阶段总结工作经验,要加强信息交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确保学院的防火安全。活动期间的各类活动要及时保存影像资料,存档备查,并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六)请各单位于1215日前将宣传月活动的总结、相关书面材料和电子资料交保卫处存档。联系人:郑鑫,邮箱:2232686822@qq.com ,电话:15992696244/676244

(七)各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月的工作情况将作为单位年度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依据。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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